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17)日繼續審議《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法案。三常會主席黃顯輝稱,最新的法案內容與最初文本有較大分別,認為採納了不少業界的意見,期望政府下周遞交新的法案文本予三常會簽署意見書。
黃顯輝會後表示,該法案若獲通過,將在《特區公報》刊登後90日起生效。三常會建議政府應針對法案多作宣傳,除了面向市民,還要讓旅客認識。同時法案多部補充性法規,建議應與法律生效日同步出台。
對於備受爭議的疑似「被動式放蛇」條文,黃顯輝指最新文本已調整,作為受害人的執法人員,雖擁有「公共當局」權力,但在相關情況下不可提起控訴及不能開罰單,以免角色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