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今(15)日下午召開會議,繼續分析及討論《重建樓宇稅務優惠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委員會已收到政府最新修改的法案文本,當中大部分委員會提及需更改的部分,政府已經作出修改,例如清晰條文內容和理順字眼等。委員會正編寫意見書初稿,預計後(17)日便能簽署意見書。
陳澤武指出,法案中建議業權人如從發展商取得已重建或正在重建的不動產的所有權或相關物權,均獲豁免繳納取得印花稅、財產移轉印花稅、以及登記手續費等。他稱,新文本中有加入例如像善豐花園等情況,在最終不動產沒有轉給發展商、業權亦沒有轉移的情況下,同樣可獲豁免物業登記手續費。
陳澤武又稱,新文本中亦新增排除保密義務條例,例如當有人要求退稅或免手續費時,財政局或法務局可要求銀行、律師、實習律師、法律代理人、核數師、會計師,房地產中介人及房地產經紀提供與繳納稅款及手續費有關的資料。
(編輯:麥敏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