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在妻子陪同下見記者。)
香港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刑滿出獄,表示心懷感恩,希望與家人過平靜退休生活。他又指心中曾有憤怒及怨恨,現時已經掃走。
服刑超過8個月的曾蔭權,今日(15日)早上約9時15分離開瑪麗醫院覊留病房,回復自由身,也恢復前行政長官待遇。他向在場記者講話時稱,感恩可以回家與家人團聚,希望過寧靜生活,又說在香港法治環境,尋求公義和清白是要堅持,不可以放棄。
被問到香港前特首梁振英不被檢控一事,曾蔭權說,不想比較,因為不想牽動過往心中憤怒和怨恨。被問到為何覺得憤怒及怨恨時,曾蔭權稱:「我沒有,我說我已經沒有,掃走了、掃走了。」
曾蔭權兩年前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刑20個月,上訴庭駁回他的定罪上訴,但刑期減至12個月,扣減假期後今日刑滿,他服刑期間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許可獲批准,將會在5月處理終極上訴。
(編輯:梁翠婷 林思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