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廣視時事節目《澳門論壇》今日邀請嘉賓探討非法旅館問題。針對非法旅館是否應刑事化,坊間有不同意見。大律師石立炘建議可以先調節現行法律制度,提高業主及中介應負的責任,如果調節不成再考慮是否應刑事化。同時,加大對旅客宣傳,入住非法旅館的危害。中區社諮會委員陳桂舜也認為提供非安全住宿環境的人士要附上連帶責任,增加犯罪成本,可能會增加阻嚇力。
(陳桂舜也認為提供非安全住宿環境的人士要附上連帶責任,增加犯罪成本,可能會增加阻嚇力。)
工程師學會會長胡祖杰表示,2014年當局曾討論過是否應將打擊非法旅館刑事化,發現如果刑事化會對現行澳門法律制度造成諸多影響。他建議在現有基礎上,應允許警方提供偵查培訓,協助旅遊局調查。
民眾願景協會理事長許龍通認為非法旅館應該刑事化,但並非強求一定要刑事化,如有其他更有效的打擊措施也是坊間樂見的。他表示,《禁止非法提供住宿》實行8年,非法旅館情況不見改善反而惡化,證明法例起不到真正恐嚇作用。很多經營者非本地,也並非承租人,無法拉人罰款金額多高都無濟於事,即便被查封也可以繼續租屋以補充房源。
街總社會事務委員會副主任何永康強調,不論刑事或非刑事化都最終目的都是希望打擊非法旅館。政府過往有持續打擊非法旅館但是成效不大,可以探討予以刑事化。因應本澳酒店房價貴以及存在逾期居留人士,非法旅館長期都有需求,要源頭打擊並減小入住意欲,必須要提升廉價酒店或是民宿的吸引力。但也要避免民居和非法旅館混在一起,在考量如何立法的同時,不斷增加廉價酒店的數量。
(編輯:李倩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