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園遺棄格力犬被市政署罰款2,500多萬。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昨(10)日回應事件表示,逸園遺棄動物案件已完結,亦收到逸園所收繳交的罰款。
根據《動保法》規定,遺棄動物最高罰款可達十萬元,但為何市政署每隻格力犬只罰五萬?陳海帆稱,市政署有獨立的預審員,會根據案件的各種事實,作出罰款金額是多少的決定。而市政署是有行政違法處理程序,若不是定額的罰款,預審員則會根據情節、主觀犯意,以及逸園對有關違法行為情況的認識等作出整體分析,「呢個處罰,我呢個層面喺唔會作出干預」,因有獨立預審員去處理。
另外,陳海帆表示,政府已成立研究非法旅館刑事化問題工作小組,預計下周將會舉行第一次會議。現時亦正進行研究,找出問題的癥結所在,希望社會給予時間,將會盡快完成研究報告。
(編輯:麥敏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