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表示,有關逸園遺棄動物之處罰程序已完成,逸園亦已繳交2,500多萬罰款。市政署將持續安排格力犬領養的工作,預計爭取於本年5月完成。
去年逸園因未在限期前領回狗場內之格力犬,故前民政總署按《動物保護法》開展控訴程序進行檢控。目前已完成相關檢控程序,確定對逸園遺棄格力犬處以每隻五萬元罰款,涉及金額2,500多萬澳門元,逸園亦已繳交全數罰款。同時,逸園亦需繼續負責因格力犬所產生費用,截至上年12月已繳交了500多萬澳門元。
另外,市政署基於動物福利考慮,在澳門愛護動物協會協助下繼續為適合供領養的格力犬進行領養配對,正陸續將暫安置於舊逸園狗場之格力犬安排予合適的人士領養。由2018年10月15日至今年1月9日已有191隻格力犬被分批領養。當中包括運往美國180隻、意大利5隻、以及本澳6隻被領養。目前,尚有310隻格力犬(至今年1月9日)飼養於狗場內。目前領養計劃進展順利,期望爭取於本年5月完成。
(編輯:麥敏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