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今(7日)早首次討論《網絡安全法》,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列席會議;委員會促政府需列明不會截取網絡數據內容。
一常會主席何潤生表示,會上亦討論了法案適用範圍,所有公共部門、機關及實體均包括在法案的適用範圍內,但有部分諮詢會及委員會基於只是使用一些網絡裝置,因此他們是不包括在內,因此委員會建議政府列明受法案規管的關鍵基礎設施清單。他又指出,網絡安全法案能與打擊電腦犯罪法起互補的作用,相信有助司警打擊網絡犯罪,以便在應對網絡攻擊的執法過程中,作出響應及防範措施。
何潤生續稱,政府表明不會截取網絡數據內容,只對實時流經的數據包進行安全檢測,例如數據流量、目的地、數據包組合的特徵等去識別異常或入侵的攻擊苗頭,並不包括對數據內容的監察;但為消除市民疑慮,委員會亦建議政府將有關條文白紙黑字寫入法案。
(編輯:麥敏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