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夫勒索機主遭報應

妻拾手機益老公
19/1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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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拾手機益老公
拾遺不報已是犯罪,若以失物勒索失主更是罪加一等!本澳一名30歲男子在拾遺不報的情況下,反而勒索失主贖金,失主一邊假意答允一邊暗中報警,結果在雙方交收期間,勒索男子被警方當場拘捕。

在位於沙梨頭北街的一間公廁內,嫌犯檢獲一台iPhone手機,並向失主提出3,500元贖金。(民政總署網頁圖片) 

據司警發言人昨日表示,被補男子姓龔,30歲,本澳居民。案情顯示,上月2日傍晚,龔與家人在沙梨頭北街某公園休憩,其妻子在公園的女廁內拾到一部iPhone手機,並將手機交給龔。龔因一時貪念,瞞著妻子意將手機據為己有,但無奈手機設有開機密碼,故一直不能使用。
不久,龔在檢獲手機中收到一條失主發來的信息,內容是希望拾到手機的人士與失主聯絡。但直至本月17日,龔才聯絡失主,並謊稱檢獲的手機是透過第三者購買,要求失主支付澳門幣3,500元才肯交還手機。失主當時假意答允,又嘗試與龔議價以取得其信任,當兩人確定當晚在祐漢新村第一街附近進行交易後,失主立即報警求助。
司警接報後派員到附近進行監視,當晚7時許,龔到場並拿出一部金色手機,失主經檢查確認後拿出3,500元現金交給龔。此時警員上前表明身份進行查問,龔對勒索失主一事供認不諱,警方於是將其拘捕,並控以「勒索罪」送檢察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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