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拒載事件事發在馬六甲街一個的士站。 (梁雄業攝)
治安警昨(2)日亦公布拘捕一名「黑的」司機,涉嫌拒載,並將乘客拖行數米致其倒地及手腳擦傷,司機被控「普通傷害他人身體完整性罪」及「遺棄受害人罪」,昨(2)日早上到檢察院應訊。紀錄顯示,被捕司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去年底,總共涉及34次違犯的士規章規定。
治安警稱,案發在大除夕晚上約9時30分,一名40多歲本澳男子報案,表示在馬六甲街一個的士站上的士,當告知司機打算前往觀音堂時,的士司機即時搖頭並駕車離開。期間事主抓著車框欲叫停的士,但司機沒有理會繼續行駛,將事主拖行幾米後跌倒,事主手腳受傷送院處理。
警員接報根據交通紀錄,鎖定涉案的士,並在次日(1日)凌晨約3時聯絡上司機。該名司機姓郭,男性,60多歲,他承認當晚有駕駛的士經過馬六甲街的士站,報稱要回家吃飯才沒有接載事主,並指不知道有拉跌事主。治安警指有明顯跡象顯示,郭姓男子觸犯「普通傷害他人身體完整性罪」及「遺棄受害人罪」,昨日在檢察院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