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
市政署昨(1)日正式投入運作,除了管委會成員正式就職之外,社會更為關注包含自薦或他人推薦的成員在內的諮詢委員會,其成員名單被質疑由各大社團平分秋色。被問及遴選標準時,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行政長官根據有關標準任命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包括法律規定的應有資格,相關人士本身經驗和能力。
她強調,「無論邊個被委任,相信進入市政諮詢委員會嘅人士,目標都係好好服務市民,無論佢來自邊個階層、邊個界別。」被問及會否公開具體標準?
陳海帆指,法律本身已有標準,被委任人士本身經歷、資歷、學歷也要與市政署職能相配合。
至於其他諮詢委員會是否接納自薦人士?陳海帆表示還要研究分析,並非每一個諮詢委員會都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