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指,過去一年立法工作中,五個範疇政府部門已經盡全力去做。 (劉艷萍攝)
去年政府立法計劃所列12項法律提案中,只是通過七項,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昨(1)日出席活動被問及如何看待立法進展時表示,過去一年立法工作中,五個範疇政府部門已經盡全力去做,送交約40個不同立法範疇法案至立法會,數量相當多,對比以前,可能一屆立法會未必能做完如此多的法案。
陳海帆解釋,剩下五個法案中,《建築師、工程師及規劃師的專業道德規範及紀律制度》因為立法方式改變,而取消立法計劃,會將其按照相關專業資格法律去做;修改《勞動關係法》、《非全職勞動關係法》兩個勞工方面法案,因為社會爭議比較大,未能達成共識,政府將盡快處理;《酒店的發牌及運作》法案進入最後階段,爭取本月內完成法案;至於《澳門保安部隊人員通則》,希望與進行中的其他公職制度相脗合,需要多些時間檢視及配合,也接近完成階段。
特區政府在上年度《施政報告》列出12個法案提案項目,包括《設立市政署》、《保安部隊人員通則》、《輕軌交通系統法》、《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法律制度》、《船舶登記法》、修改《勞動關係法》、《非全職勞動關係法》、修改《保險業務法律制度》、《網絡安全法》、《酒店的發牌及運作》、《私立學校通則》、《建築師、工程師及規劃師的專業道德規範及紀律制度》。
12個法案提案項目中,《保安部隊人員通則》、修改《勞動關係法》、《非全職勞動關係法》、《酒店的發牌及運作》、《建築師、工程師及規劃師的專業道德規範及紀律制度》五項仍未提交,無法完成。
根據法務局網站資料顯示,《保安部隊人員通則》已草擬法律草案初稿並完成內部諮詢,現正完善法律草案文本;修改《勞動關係法》、《非全職勞動關係法》正草擬法律草案;《酒店的發牌及運作》正完善法律草案文本;《建築師、工程師及規劃師的專業道德規範及紀律制度》正處草擬法律草案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