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部前副部長馬建被控受賄、強迫交易、內幕交易,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27日)下午一審公開宣判,裁定罪成。馬建被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後,馬建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經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年8月起審理查明,1999年至2014年,馬建利用當時國安部副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條件,為郭文貴及其單位在公司經營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間接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9億餘元。
另外,馬建與郭文貴於2008年至2014年共謀,分別指派人員以威脅等手段多次強迫他人轉讓公司股份;馬建於2013年非法獲取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民族證券重大資產重組的內幕信息後,指使其親屬購買方正證券股票後再賣出,獲利共計人民幣4,929萬餘元。
(編輯:麥敏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