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市政署管理委員會由戴祖義出任主席,李偉農、羅志堅為副主席,任期為兩年。正、副主席及五名委員均為現任民署管理委員會成員。 (設計圖片)
市政署將於明年設立,取代民政總署職能。其標誌是由綠黃藍三色構成的一朵盛開蓮花圖案。 (民政總署圖片)
市政署管委會主席 戴祖義
市政署管委會副主席 李偉農
市政署管委會副主席羅志堅
市政署將於下周二(1月1日)成立,取代民政總署。行政長官根據立法會今年7月30日通過的《設立市政署》法案,委任市政署有關成員,現任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正、副主席,過度為市政署管理委員會正、副主席。《特區政府公報》刊登行政長官批示,戴祖義為市政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李偉農、羅志堅分別為副主席,三人任期自2019年1月1日起為期兩年。其餘五名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委員,分別為關施敏、馬錦強、杜淑儀、吳秀虹、麥儉明,五人現時都是民署管委會委員。
行政長官同時批示委任25名市政署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其中11人由現任民署諮詢委員會過度,包括司徒民義、陳家良、何敬麟、何觀倫、羅錦焜、李兆祖、馬志興、莫子銘、盧偉樂、柯清煌、胡景光;另外14名新委員為陳溥森、張嘉敏、趙蘭瑛、鍾國榮、何凱玲、邢榮發、辜文達、林宇滔、李良汪、李煥江、梁頌衍、梁鴻細、余健楚、黃淑筠。市政諮詢委員會於明年1月1日召開會議,選舉主席及副主席。他們的任期自2019年1月1日起為期兩年。
市政諮詢委員會25人獲委任
政府發言人辦公室稱,根據《設立市政署》法案,行政長官具許可權從具備公民品德、市政範疇的社區與基層服務經驗或足夠專業及服務能力的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中委任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為此,行政長官早前指示行政法務司,協調處理關於市政諮詢委員的自薦或推薦工作。
特區政府今年10月3日至11月1日期間收到168份履歷表,當中106份屬自薦,62份為推薦。經整理分析,以工作領域範疇分類,當中具備社區睦鄰相關經驗的佔約四成,具有公共行政/公共管理/法律相關經驗的人士佔約兩成;其餘屬具備市政設施建設及維護、文化康樂、公民教育等經驗人士。部分人士具有博士學歷及擁有一個或以上專業資格或豐富經驗和服務能力。行政長官根據法律並經充分考慮行政法務司提交的資料後,委任上述25人組成市政諮詢委員會。
25名獲委任的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中,自薦的超過三成,被推薦的約佔六成。年齡分布方面,70年代之前出生的約佔四成,70年代或之後出生約佔六成,當中80、90後出生的約佔三成。學歷及專業資格方面,具博士學位約佔一成,具碩士及學士學位分別超過三成和四成。獲委任的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的履歷資料可於民政總署網站內瀏覽。
另外,行政長官根據《市政署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委任容永恩為市政署財政及財產監察委員會主席,梁金泉、羅鵲萍為委員。任期自2019年1月1日起為期兩年。
市政署承襲了大部分民署職能
根據法案,市政署為《澳門特區基本法》所指的非政權性市政機構,是具有法律人格、行政、財政及財產自治權的公務法人。法案規定,除個別職責轉移外,民政總署職責將基本獲得保留,人員將平穩過度到市政署。同時,為完善民生服務和優化諮詢體系,市政署的職責將著重於協助落實跨部門公共服務的實施機制,以及通過多種途徑建立與居民、社區溝通及意見交換的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