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人偷食物判無罪

意:為了生存不算犯罪
05/0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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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為了生存不算犯罪
意:為了生存不算犯罪

來自烏克蘭、生活潦倒的奧斯特里亞科夫,於2011年在意大利一間超市偷走共值約四歐元(約澳門幣36元)的芝士及香腸後,在超市門口被截停。法院去年裁定奧斯特里亞科夫盜竊罪成,判監半年及罰款。案件最終重新在最高法院審理,法庭裁定他盜竊不算犯法,法官指出:「被告的生活條件和他在取得商品時的情況顯示,他取走所需的少量食物,以滿足立即且必須的營養需求,因此是在危急狀態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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