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士主要分肢體殘障、智障、精神障礙、視障及聽障,他們面對的困難、所需的支援及培訓都不同,有殘疾人士反映,由於每個種類的殘疾人士,人數有差距,變相在支援時,會出現不平均情況,例如在視障、肢體殘障上易被忽略。
明愛總幹事潘志明稱,現時澳門有職業復康服務單位,主要是社工局資助,社團提供服務,為五類殘疾人士提供就業培訓,但他坦言,針對肢體殘障者的培訓,是相對較少。傷殘人士服務協進會理事何國明則認為,肢體殘障人士,絕對有條件和普通人一樣,參加各類進修培訓,不需特別開辦課程。然而,澳門無障礙設施不足,要進出大廈、商業中心非常困難,降低他們提升競爭力的意願,故此,他認為有必要加大無障礙設施的建設。
此外,他亦反映,殘疾人士在職場上容易出現同工不同酬,僱主對其能力亦有保留,令他們在職場上變成特殊族群。他坦言,當局雖然有推出稅務優惠,吸引僱主聘請殘疾人士,故就業情況已較以前好,但仍有企業反映,申請手續繁複,而且聘請殘疾人士的意願亦不太高。他認為要真正做到傷建共融,需先改善差別待遇的問題,持續增加企業聘請殘疾人士的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