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內地男子年初來澳,打扮光鮮亮麗喬裝豪客,專在名店遊逛佯裝購物,原來是名店大盜,專偷名貴商品。前(3)日準備離澳時被捕,司警起出部分贓物,共值約187,000元(港幣,下同),兩人最少涉及五宗同類盜竊案,被捕兩男子分別姓劉,54歲;姓王,52歲,報稱商人,被控加重盜竊罪名,移交檢察院處理。
兩名內地男子年初來澳喬裝豪客,專向名店落手盜竊貴重物品,初步發現涉案五宗,金額約為18.7萬港元。(林少洪攝)
司法警察局昨日上午舉行特別新聞發布會,公布案件詳情。發言人表示,第一宗案件發生於本年1月23日,外港碼頭附近一間酒店商場一名店報案,被偷去價值139,000元的手袋,翌日,當局又再接獲路氹城兩個大型商場兩間名店報案失竊,損失兩條名牌皮帶。
警方在兩人隨身行李中搜出大量沒包裝和沒有單據的皮具、太陽眼鏡,甚至熨斗等物品。(林少洪攝)
偵查人員翻看失竊名店的閉路電視,發現三宗案件竊匪犯罪手法一致,確認犯罪人應是同一夥,兩人打扮光鮮,扮「豪客」進入名店,一人佯裝選購貨品,另一人趁店員不留意時下手,將手袋、皮帶、太陽眼鏡等商品放入背包並迅速離去。
司警翻查紀錄,再發現另兩宗名店盜竊案亦與兩人有關,前(3)日兩人在準備離境時被警方拘捕。他們否認控罪,警方在兩人隨身行李中搜出大量沒包裝和沒有單據的皮具、太陽眼鏡、甚至熨斗,兩人無法解釋物品來源。司警稱,將繼續追查贓物下落,並呼籲本澳大型酒店商場、百貨公司等如遇失竊應盡快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