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有關規定目的是簡政放權,讓上級權力下放到部門主管,以便處理突發和緊急情況)
(議員林玉鳳在表決聲明中表示,感謝政府代表及常設委員會議員採納了一般性討論中對調整婦女因流產而獲得的缺勤日數)
立法會下午舉行全體會議,就修訂公務員通則法案進行細則性討論及表決,並獲得通過。
有議員關注法案建議部門領導可決定中斷下屬年假的條文被濫用,列席會議的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有關規定目的是簡政放權,讓上級權力下放到部門主管,以便處理突發和緊急情況,但強調有關主管須嚴格依法行使權力,否則須承擔相應法律後果;她並舉例自己自1998年擔任主管以來從未行使這權力,並不擔心這權力被濫用,亦相信媒體會幫忙監督。她又稱,制訂法案時曾考慮把公務員產假增至98天,但基於社會平衡因素,暫未有計劃增加,但相信可保留至下次修法時再討論。
另外,議員林玉鳳在表決聲明中表示,感謝政府代表及常設委員會議員採納了一般性討論中對調整婦女因流產而獲得的缺勤日數,修改文本把流產的情況作了區分,對不同情況的流產作了不同的缺勤處理,這種區分是否適切尚可討論,但不可否認有關的修法對改善這些婦女福祉是有積極作用的,法案的審議過程也反映了政府的體恤精神,因此在原則上應對政府此次的修法工作予以肯定。
(編輯:孫渝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