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內地女子為了賭博偷渡來澳,懷疑賭敗輸光,缺乏返鄉盤纏,為求被遣返內地,向警方虛報被騙巨款而被司警拘捕,非但未能如願即時被遣返,反被警方以非法再入境及虛構犯罪將她拘捕,移送檢察院處理。
被拘捕內地女子40歲,報稱商人,去年因為逾期逗留111天而被禁止入境三年。(司法警察局圖片)
被司警拘捕內地女子姓李,40歲,報稱商人。司警昨日在新聞發布會表示,嫌犯於4月28日向治安警察局報案,報稱懷疑在押店向黑市兌換籌碼期間遭遇詐騙,並自稱為非法入境者。
嫌犯向警方聲稱, 她於上月21日,以偷渡費人民幣5,000元,從珠海乘船偷渡來澳門,目的是為了來澳賭博,來澳後她以刷卡方式,向黑市兌換15萬元籌碼,之後對方聲稱會把現金轉換成籌碼給她,但相關人士一去不返,她聲稱被人詐騙15萬元。
司警接手調查後,在她報稱的事發現場一帶押店的錄像中,發現情況與嫌犯的口供不一致,懷疑有異。
在司警一再盤問下,嫌犯最終承認虛構犯罪,她供稱以為報案後,再向警方自稱是非法入境者,無需通過身份核實等程序,便能盡快被遣返回內地。
司警方經過翻查資料後證實,嫌犯於2015年5月27日,因為在澳逾期逗留111天,被禁止入境三年,因此,司警以非法再入境及虛構犯罪兩項罪名,將她拘捕,並移送檢察院處理,令她期望即時被遣返希望破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