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溥森認為現時對非法提供住宿的行為懲處較輕,導致非法旅館經營者鋌而走險繼續經營。)
近年本澳非法旅館問題猖獗,嚴重危及本澳治安,因此有不少議員、市民建議將經營非法旅館刑事化。澳門社會民生促進會今日(6日)就非法旅館刑事化等相關議題,舉辦「非法旅館禁不止,取用刑事最適宜」新聞發布會。該會會長陳溥森表示,打擊非法旅館法律生效已經8年,然而,整個局面並沒有發生根本的扭轉,只不過是經營者由公開變成隱蔽,反偵查手段更為熟練。陳溥森認為,由於現時非法提供住宿的經營成本及風險偏低,而違法行為處罰僅為20萬至80萬元,坦言「罰款賺返容咩易,佢哋(經營者)怕咩?」,導致非法旅館經營者鋌而走險繼續經營,因此建議非法旅館必須刑事化,令業主或中介人對此有所畏懼,從而意識經營非法旅館的嚴重性。
出席的大律師陳娟娟則表示,過往不少案例中,業主對租客私自經營非法旅館並不知情,卻因當局執法時找不到經營者,業主卻需承擔罰款20萬至80萬的行政處罰,查封涉案單位,受害的往往是單位業主。但非法旅館經營者卻可以逃避處罰並另租其他單位繼續經營非法旅館,她指這是法律漏洞,即使經營非法旅館刑事化後,這個法律漏洞依然存在,因此希望政府能儘快修法、立法完善相關法例。
(編輯:李倩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