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於下午3時假誠豐商業中心7樓公務人員培訓中心演講廳舉行《公共採購法》公開諮詢講解會。)
(《公共採購法》公開諮詢期由11月6日至明年1月4日,建議針對現行採購法律制度進行19項內容的修改。)
《公共採購法》公開諮詢期由11月6日至明年1月4日,建議針對現行採購法律制度進行19項內容的修改。財政局於下午3時假誠豐商業中心7樓公務人員培訓中心演講廳舉行諮詢講解會。
會上,有建築商會成員關注「適當調整採購程序的門檻金額」,建議提升公共工程承攬至2,500萬。同時,建議設立公共工程用料標準,否則擔心無規範限制,設計者會隨心所慾使用各種材料,浪費公帑。也有發言者擔心外來公司如大鯊魚般蠶食本地如「魚仔」般的中小公司,關注新法如何確保本地中小企有平等競爭機會。
財政局代表回應時表示,當局對採購程序和金額提升都持開放意見,並會繼續加以研究。但採購準則訂定因涉及做多種不同的報價,不知具體會否具有可操作性。另外,現時並無專為採購訂定的中小企界定標準,若要界定其細節及具體條件需要收集資料。現時,大多數時候同等條件下中小企價金可能會很高,當局會酌情做出扣減優惠,為中小企提供競爭機會。
(編輯:譚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