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下午繼續辯論《保安領域2019年度施政方針政策》。議員區錦新關注臨時危險品儲存倉設置地點。他稱,在未有適合地點的情況下,是否有必要急於建立危險品倉?在新城E區的選址又近碼頭又近機場,又是否適合?他建議應設置在如路環面向海的山頭等地方,比設置在民居附近更適合。
消防局局長梁毓森回應指,危險品儲存倉希望設置在遠離民居的地方,但在現有的兩個選址中當局已想盡辦法。按國際危險品分類,本澳的主要儲存危險品屬第二類壓縮氣體和第八類腐蝕性物質,主要分散在地盤和工廈,設施較簡陋,亦欠缺專業團隊管理,存在一定風險。當局計劃以專業團隊負責安全管理操作,當局則負責對團隊作出監督。他又稱,在建築設計方面,會注重儲存倉牆身加厚,並按照危險品的特性,設置消防滅火系統及設施。
梁毓森補充,在儲存倉附近亦會有消防站駐守,並定期進行演習。目前已進入環評階段,待報告結果出爐才有進一步情況。
(編輯:譚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