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未成年人出入境,意見認為不應該影響跨境學童。 (資料圖片)
修訂《 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公眾諮詢另一個受社會關注議題,是「未成年人的出入境管控」,諮詢文本指出,現行法律未明確解決未成年人出入境管控問題,新法需要對此確定立場。現時做法是一般情況下不阻止未成年人出境,但倘收到父母親一方反對通知書時,或者當未成年人本人或陪同者表現可疑,出入境當局將拒絕其出境。
公眾諮詢《總結報告》稱,所收集意見中,部分認同當局提出的做法,亦有意見認為應加強對未成年人出入境管控,包括所有未成年人必須在父母/監護人陪同或有書面同意情況下方可出境;特定年齡(比如12歲)以下未成年人必須在父母或監護人陪同或有書面同意的情況下方可出境,12歲以上未成年人可自由出入境,除非父母或監護人事先提出限制出境書面申請;對存有不良紀錄未成年人,當局應主動管控。意見還認為在加強管控的同時,應當盡量減少對跨境學童及學校或社團組織的外地交流活動、比賽等所產生的影響,可使用電子化方式方便父母/監護人提出限制未成年人出境的申請,以及保障未成年人在父母爭奪親權期間出境的權利。另外,有意見認為當局亦應考慮對失智人士採取出入境管控。
《總結報告》稱,澳門與鄰近地區間人流往來頻密,未成年人在無成年人陪同下出行亦十分普遍,現行法律對未成年人出境沒有特別管控。據統計,2017年僅澳門居民中的未成年人出入境人次就超過400萬,其中包括2,000名每天往返澳門和內地的跨境學童。要求所有陪同未成年人出入境者證明父母親身份,或者出示父母親同意書並不切合澳門實際情況。因此,應父母親要求對未成年子女做出境管控,是在管控未成年人出境和應對龐大的出入境人流間取得平衡的一個可行性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