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統一招聘的高等專科學位程度綜合能力評估開考今日(29日)起接受報名,報考期為20天(即11月29日起至12月18日)。是次開展的高等專科學位程度綜合能力評估開考,成績有效期為三年,取得「合格」成績的投考人,自上述開考成績名單公佈之日起三年內,如符合法定要件,准予參加由用人部門開展的技術員、統計技術員、翻譯員(僅第一職等)、文案(僅第一及第二職等)及督察(第三職等或以上)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
凡於2018年12月18日或之前具有高等專科學位的高等課程學歷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並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擔任公職的一般要件(即年滿18歲且未達65歲、具任職能力、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均可報考。
有意報考人士於報考期限內,選擇使用電子報考服務平台或親送至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樓地庫一樓任一方式進行報考,遞交經填妥並簽署的《綜合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以及高等專科學位證書或學歷證明文件副本。投考人倘未能提交高等專科學位證書,可提交學士學位證書或不頒授學士學位的連讀碩士學位或連讀博士學位證書,以供典試委員會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