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區政府公布《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諮詢總結報告。
經整理收集到的所有意見和建議並進行分析,按規定於180日內完成製作總結報告。
在收集到的120份意見和建議中,以「將訂立某些欺詐性法律行為刑事化」最受社會關注,相關意見佔總意見量的13.3%,其次為「未成年人的出入境管控」及「拘留非法入境或非法逗留人士最長期間為60天」,相關意見分別佔總意見量的12.9%及12.4%。
報告表示,目前治安警以偽造文件罪對涉嫌「假結婚」人士進行檢控,司法界對此存有爭議,意見並不統一。報告認為,將「假結婚」獨立成罪,訂明罪狀要素,有助於減少爭議,順利歸責相關人士;為和類似性質罪行的處罰相協調,因此,對「假結婚」罪建議2至8年的刑幅。
其次,針對「未成年人的出入境管控」所收集的意見中,有部分意見認同當局提出的做法,亦有意見認為應加強對未成年人出入境的管控,包括:所有未成年人必須在父母/監護人陪同或有書面同意的情況下方可出境;特定年齡(比如12歲)以下未成年人必須在父母或監護人陪同或有書面同意的情況下方可出境,12歲以上未成年人可自由出入境,除非父母或監護人事先提出限制出境書面申請。
而在有關「拘留非法入境或非法逗留人士最長期間為60天」的意見方面,多數意見對當局中止拘留期間計算的建議表示贊同,但關心長時間中止會否造成無期限拘留、拘留中心的承載能力,以及希望警方積極處理「行街紙」。也有意見就預先扣留非法入境或非法逗留者的旅行證件的做法提出探討。
(編輯:李倩瀅)
(報告對「假結婚」罪建議二至八年的刑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