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結婚三日一宗

居留澳門 「 證」比金堅
27/1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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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察局昨日公布今年1至10月的假結婚個案為113宗,即平均每三日一宗。(治安警察局圖片)

假結婚一詞存在法律灰色地帶,保安司亦曾稱,法律沒有規定一對夫妻必須共同居住,惟今之計,只有盡快修法方可堵塞漏洞。 (設計圖片)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中)今年8月時表示,企圖透過假婚姻從而騙取在澳居留權的罪案有上升趨勢。 (資料圖片)

保安部門今年6月已完成為期30日的《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公開諮詢,其中一項是一度令保安司亦大嘆「冇符」的假結婚,文本建議,把原本以「偽造文件罪」檢控改為新設的「假結婚罪」檢控,刑期同樣為二至八年。

至於文本何時進入立法程序,誰也不知,但由治安警察局昨日公布假結婚的數字可見,情況絕對不容小覷;今年1至10月,治安警共偵破113宗假結婚個案,即平均每月11.3宗,惟最終能否定罪,又是另一回事。

由於目前假結婚人士多在內地登記,但內地公安部門不會了解登記註冊結婚的真實性,而發放證件的澳門身份證明局,僅負責審核提交的資料是否正確而已;換言之,當事人是否假結婚,本澳警方亦只能透過出入境紀錄、電話訪問及家訪等方法蒐證,當中有多少漏網之魚,亦無從得知。

治安警察局昨(27)日公布今年1至10月打擊出入境犯罪工作數據時表示,共偵破假結婚個案113宗,出入境事務廳將持續加強居留個案的審批和調查可疑個案,並一直與身份證明局及內地公安部門保持緊密聯繫,以取得充足證據檢舉。

但根據本澳統計局資料顯示,本澳首三季(1至9月)共有2,851宗結婚登記,但資料並沒有細分當中有多少涉及中、澳婚姻;然而,假設只有一成,113宗幾佔了一半份額,假結婚情況相當嚴重。

搵快錢賺八至十萬元

與此同時,鄰埠香港在剛過去的暑假,亦拘捕了86名涉嫌假結婚人士,當中有三名人士屬於一個運作兩年的假結婚集團,利用年輕人搵快錢心態,在社交平台廣招對象,一經完成與內地人士在內地登記結婚,即可賺取八至十萬元港幣。

夫婦只有同居等義務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兩年前亦稱,「假結婚問題存在法律灰色地帶,領取結婚證不等於就是真正結婚,法律亦無規定結婚後兩人必須一起居住(《民法典》第1533條只有規定夫妻有同居的義務而已)或發生性行為,民事方面來講是有盡夫妻義務,但對方無要求,咁你可以怎樣呢?」司長當時又認為,有關問題需要從法律層面解決,未來修訂出入境制度會有專門規範。

計劃訂立「假結婚罪」

由於現行只有「偽造文件罪」可對假結婚進行檢控,問題是當事人登記的文件全是真實文件,只是沒有盡到夫妻的義務而已。是以當局於今年5月8日起對修訂《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進行為期30日的公開諮詢。

文本並參考歐盟對成員國的法律指引,「當發生濫用權利欺詐,如便利婚姻,會採取必要措施以拒絕、停止或收回本指引所賦予的權力」,而一旦「假結婚罪」訂立,刑期為二至八年,但就沒有如香港般同時罰款15萬元的規定。立法會議員梁孫旭當時接受本報訪問時稱,修訂做法雖然消除了假結婚行為在法律上的灰色地帶,但認為刑罰過輕,阻嚇性不足。

澳門經濟成就「引死人」 黃潔貞:加強揭發給當局警號

對於今年假結婚個案數字高企,議員黃潔貞昨日回應時表示,假結婚在本澳一直存在,或因近來中、澳兩地有關部門的宣傳及加強通報,令個案數字較以往增加。她稱,假結婚的出現,是因為本澳的經濟狀況對於內地居民相對吸引, 且兩地文化差距較為接近,引致有不少內地人士以此方式移居澳門;同時亦不排除有部分人士是以欺騙方式,或在過往未有加強打擊相關罪行時,進行詐騙。

黃潔貞又稱,被揭發的假結婚個案上升亦是好事,能給予當局警號,令有關部門在制定有關出入境條例及修法時,加強對假結婚罪行的打擊及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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