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連發生多宗青少年被性侵事件,多名男女學生受害,引起社會關注,特別是學生在學校內被侵害,教育界及保護青少年團體皆認為本澳在保護兒童及青少年工作仍有不足,令心智未成熟未成年人受侵害,需要多管齊下,共同為兒童及青少年建立保護網。
學校和補習社應該都是一個能讓家長放心、確保孩子安全進行學習的場所,但最近發生的青少年學生被性侵案,卻是分別發生在學校和補習社,受害青少年學生不只一人,而且事件是在一段較長時間內發生,反映教育機構監察導師行為及保護學生措施有很大改善空間。
隨著本澳雙職家庭愈來愈多,父母皆忙於工作,輪值上班,沒有太多時間照顧子女,遑論輔導子女課業,社會對補習社輔導青少年功課、接送及託管服務需求有增無減,補習社、教育中心、接送服務等因應社會需求,愈開愈多,但導師及相關工作人員良莠不齊,管理上亦各有不同,顯然這類機構當局需嚴加監管,對相關導師背景更要嚴加審查。
雖然教育暨青年局對教學輔助人員任用及補習中心日常運作有詳盡和明確指引,不時派員巡查,教學輔助人員入職除需要一定相應學歷證明外,亦要繳交其刑事紀錄證明及精神健康證明,但性侵學生事件純屬犯罪者個人操守及品德缺失,作案隱蔽,無論教青局人員巡查多嚴密亦難即時發現,教育機構負責人對屬下教職員監管責無旁貸,在聘用人員時對品德篩選務必加強; 以及加強對屬下員工監督及管理,對下屬員工的操守作保證; 並與學生及家長保持良好溝通,提供直接溝通管道,盡快及時發現問題。
青少年是受社會保障群體,保護兒童和青少年免遭各種形式暴力行為刻不容緩,政府、學校、家長和相關機構須採取必要措施杜絕事件發生,教學輔助場所要自律做好導師職業操守及個人品德相關工作、招聘程序和背景審查,並設立恆常有效監察機制。
防止未成年人被性侵犯是社會共同責任,家庭作為未成年人成長中最重要保護網,家長在日常生活中增加與子女溝通,提高警覺意識及加強預防教育,教導未成年人在遇到同類情況時應如何處理。政府、家庭、學校以至社會均需時刻保持高度警覺,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兒童被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