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今日公布《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及《小販管理制度法》諮詢總結報告。共收到2,053份意見。當中涉及《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的意見有7,658條,以「優化管理規範」的意見佔最多(4,003條,52.27%),其餘主要為「設立過渡措施」(1,766條,23.06%)、「建立競爭進場機制」(917條,11.97%)、「調整罰則並引入違規記分制度」(883條,11.53%)。
而涉及《小販管理制度法》的意見有6,650條,關於「設立過渡措施」的意見佔最多(3,190條,47.97%),其餘則為「優化管理規範」(1,472條,22.14%)、「調整罰則並引入違規記分制度」(1,075條,16.17%)、「建立競爭進場機制」(699條,10.51%)等。
民署指,在諮詢過程中,公眾普遍認同現行的街市及小販管理條例已不合時宜須進行修法,而業界則對諮詢文本建議的操作細節有較大討論。當中攤販尤為關注休業規限,民署已多次重申,倘攤販提交證明申請,每一曆年最高可休假或休業天數達一百八十天;過渡措施方面,在保持行業穩定與存續的同時,亦要顧及公共資源的合理使用,將設具期限的過渡期。對於建立競爭進場機制、引入記分制度及街市租賃合約設限等,是希望為行業注入活力,使有為者有位,並提高經營者的自律性,營造出成行成市的經營環境。
(編輯:林思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