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梁孫旭。)
立法會今日(23日)繼續辯論明年度行政法務範疇施政方針。議員梁孫旭關心公務員的紀律制度問題,認為該制度是追究公務員失職或官員問責重要的基礎。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認為,如發現公務員違法違紀的事實,部門必須通知司法機構,因部門本身沒有裁量權。她提及,基於公平的原則,希望統一一般制度和特殊制度的紀律程序。
陳海帆稱,根據制度來說,如有確切的嫌疑人,是可提起紀律程序;如發現有些事實會有違法的可能性,但又未知是否有嫌疑人,則會使用簡易調查程序,經調查如無違法的事實或這些事實已過追溯期等,就會有歸檔的情況。她坦言,目前政府的確是未有專屬的部門負責做紀律處分,現時各部門都是通過更高層的協調機制去做。
(編輯:林思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