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續審「賭場工餘禁足令」

違禁足令者 賭款將充公
21/1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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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禁足令者 賭款將充公
違禁足令者 賭款將充公

(立法會一常今早續審「賭場禁工餘足令」。)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今日(21日)上午繼續審議《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俗稱「賭場工餘禁足令」)法案,博監局局長陳達夫列席會議。

一常會主席何潤生表示,委員會基本完成整個法案細則性審議,今日會議主要就彩金及收入歸屬計算方法進行討論,被禁止博彩者無論輸贏的款項均會歸特區政府所有(即俗稱充公),而有關承批公司所贏得的款項亦同樣充公;法案目的是希望保護博彩員工,避免有博彩員工在工餘時進入娛樂場賭博。

何潤生續稱,而在法案生效後政府在監察方面,博監局亦會通過三方面進行監察,其一是對可疑人士進行抽查,第二是透過承批公司或獲轉批給人通報,第三是通過第三者舉報;而令第三者舉報能更具成效,當局亦會設立24小時的舉報專線收集有關人士資料。同時政府亦在法案生效前,印製小冊子及舉行講解會,從而加強向博彩業界員工宣傳;並強調法案是以「預防為主,處罰為副」。何潤生指,法案剩餘少許微調,稍後待政府送交新文本後,委員會將草擬意見書,爭取明年1月前送交大會細則性審議。

(編輯:麥敏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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