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首次細則性審議《船舶登記法》法案,聚焦澳門與外地是否有船舶登記的互通機制。(袁金秀攝)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20)日首次細則性討論《船舶登記法》法案,二常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委員關注澳門與外地是否有船舶登記互通機制,船隻即使不在本澳登記,亦能查核其在外地登記資料,例如涉及船隻所有權的轉讓、用益權的設定、融資租賃等。
陳澤武表示,船隻可在世界任何地方登記,有關互通機制或涉及國際海洋法律,他舉例稱,「一艘在巴拿馬註冊船隻,若因欠債或船租,船隻去到新加坡時,當地政府會扣押船隻,這肯定是新加坡與巴拿馬之間有協議。」二常會關注本澳與外地是否有相關協作,讓本澳進一步得悉來澳船隻的資料。
陳澤武又稱,本澳海事登記已有獨立法規,今次法案內容基本上都是圍繞商業登記。法律顧問建議可否更名為《船舶商業登記法》,小組會將邀請政府代表討論有關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