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現年14歲女生透過交友軟件認識一名18歲的中學男生,兩人相談甚歡,相識十多天後便發展成為情侣,兩人其後更發生性行為。
司警表示,女事主的父親在今年10月底報案,事主為現年14歲女生,涉案中學男生姓勞,18歲,兩人就讀不同學校。今年8月中,兩人透過手機交友軟件認識,兩人相識十多天後便發展成情侶關係,男生更主動邀約女生到筷子基的家中,兩人自願下發生性行為,但兩人不久後關係變差,最終分手收場。至今年10月,女生的父親觀察到女兒傾談電話時出現爭執,追問下揭發事件,報警追究。
司警經調查後,透過關注少年組成功尋獲案中疑犯,他承認與被害人發生性行為,亦清楚知道事發時對方只有13歲。女生父親表明追究事件,司警將以「對兒童之性侵犯」罪,將男生移送檢察院。
(編輯:譚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