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崔世安在施政報告中,主動提到《土地法》的規範及實施情況。為配合澳門總體規劃的編制,妥善處理澳門的土地問題。廉政公署將對已被宣告批給失效的土地卷宗進行綜合分析,對完善土地批給的監督和管理提出整體方案和建議。
崔世安在記者會上時被問到在處理土地法歸責問題上是否「交個『波』畀廉署」,崔世安強調:「我嘅工作唔係負責交『波』,係負責下達指示給下面的團隊。」他解釋,因為廉署有行政違法職能,故指示廉署進行相關工作。
特首表示,明白社會對新《土地法》有很多意見,是次做法是收到相關意見後作出的決定。主要有兩個重點,第一是想體現社會公平,透過廉署把每一個個案重新檢視,當中的行政程序政府是否有「做得唔適合」。第二是獨立調查,若政府在行政行為方面做得有不公平的地方,廉署會提出意見以作處理和改善,他強調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一定會負起責任。反之「如果我哋無做不公平的地方大家也可以看得到事實。」
至於社會上多次爭議是否應展開修改土地法。崔世安回應指,目前未涉及任何修法行為,只是將所有個案重新檢視。他又重申,現在交由廉政專員逐個分析,檢視政府在行政程序上是否每個步驟都做得穩妥。是否修法相信不是在這個步驟能表明,「我連報告都未收到不能假設性回應修唔修法。」
(編輯:麥敏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