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司:勞資協商調動強制假日後

公眾假日工作仍可獲「三工」補償
14/1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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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就《勞動關係法》提出7項修訂建議,當中包括引入部分強制性假日選擇機制,引起勞方強烈反對。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上午分別會晤中華總商會和澳門工會聯合總會的負責人,聽取勞資雙方意見。梁維特重申,修訂建議沒有修改現行《勞動關係法》對強制性假日提供工作後的補償規定,亦即若勞資雙方協商調動強制性假日後,如在選定的公眾假日工作,仍舊可獲俗稱「三工」的補償,故不會削減僱員享受強制性假日的權益。

中總理事長高開賢表示,鑑於社會有不同意見,建議在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就七項修訂建議繼續討論。工聯會長陳錦鳴卻指出,政府現時把「四選三」與已達成社會共識的疊假補假丶男士有薪侍產假等制度一同諮詢是捆綁式立法,建議應把已達共識的項目先行立法。

因應社會特別是博彩從業員關注選擇機制建議,梁維特下午和6間博彩企業負責人會面,指出社會憂慮從業員面對博企欠缺議價能力,出現「被調假」,要求博企遵守《勞動關係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相關部門也會加強監察工作,並呼籲博彩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合法且妥善地處理僱員休假安排。6間博彩企業一致承諾,日後若實施選擇機制建議,絶不會主動要求員工調動強制性假日,指出維護勞動權益是企業應盡之責,必定遵守《勞動關係法》對強制性假日提供工作後的補償規定。

梁維特在會面上表示,勞資雙方互信、互讓、互利的和諧勞動關係是澳門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石。社會對選擇機制建議有不同意見,存在較大分歧,社協一直是勞資溝通、協商的重要平台,建議雙方用好社協平台,繼續對修訂建議進行深入討論,尋求平衡各方利益的可操作方案。

梁維特重申,《勞動關係法》7項修訂建議目前正聽取意見,草擬法案文本,並非已向立法會提交了法案,故不存在撒回與否。

(編輯:李倩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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