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海域扣押台漁船

日收罰款後釋放人船
27/0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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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收罰款後釋放人船
日收罰款後釋放人船

台灣屏東琉球籍漁船「東聖吉16號」前日被日本公務船在沖之鳥礁東南東方150海里公海海域上登檢扣船,日方限昨日中午匯款新台幣176萬元(約澳門幣43.5萬元)罰款。家屬因手裡現金不夠,先跟琉球區漁會借錢後,將罰款先匯給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琉球區漁會總幹事蔡寶興昨日表示,匯錢後,下午3時10分接獲日本答應釋放人船訊息。船長潘建鵬已向家人報告,將搭飛機從橫濱至硫磺島,再搭直升機到保安廳公務船,然後回「東聖吉16號」。潘建鵬表示,看船員狀況,如果還可以,將繼續在海上作業。

琉球籍漁船「東聖吉16號」,在沖之鳥礁附近海域遭日本登檢扣船。(互聯網圖片)

蔡寶興強調,不認同日本管轄權,但基於「人質」安全,他們先匯保證金過去,「『外交部』談『外交部』的」。蔡寶興指出,這次的「島礁之爭」關係到上百艘漁船生計,台灣政府一定硬起來,跟日本據理力爭,維護台灣漁民的權利,絕對不能退縮。蔡寶興亦表示,台灣各縣市漁會總幹事今天上午11時將到日本交流協會抗議。

張善政:三個榻榻米大也叫島?

琉球區漁會說,沖之鳥只是礁石;但日本主張沖之鳥是島嶼,享200海里經濟海域。「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昨日上午說,在聯合國大陸礁層界限委員會,還沒有就沖之鳥的法律地位作出具體結論之前,日方應尊重各國包括台灣在內於爭議海域捕魚權利。「行政院長」張善政昨日上午也說,沖之鳥自然地理只是九平方米大,在國際法上,絕對是礁,不是島。他說:「日本這種作風非常不好,三個榻榻米大的一塊地,怎麼可以叫做島?用九平方公尺就去延伸200海里的經濟海域,你們用膝蓋想,有這種事情嗎?」

「東聖吉16號」船主潘忠秋拿著匯款後的單據。(互聯網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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