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導遊趁著港珠澳大橋上月通車之便,乘機在港澳兩地作亂。 (資料圖片)
要在本澳成為合法導遊,須經旅遊局核准後再獲發工作證,否則會被依法處罰。 (互聯網圖片)
非法導遊問題在本澳多年來屢禁不絕,不但嚴重影響本澳旅遊城市形象,更對旅客造成物質及心靈上的創傷。旅遊局局長文綺華昨日出席澳廣視時事節目「澳門論壇」後表示,港澳兩地近期亦有相關情況,當局會與警方及勞工局聯手展開調查及跟進,現階段必須先要蒐集足夠證據,才能採取行動,調查細節暫不便透露。
據悉,自從港珠澳大橋上月24日通車後,有不法分子利用大橋貫通港珠澳三地之便,非法組織「旅行團」,更充當非法導遊;而這股歪風近期首先攻陷香港,再蔓延至澳門,更利用澳門免費「發財巴」作為賺錢工具,行徑相當惡劣。
零團費、負團費、非法導遊這毒害旅遊業的「三害」,長期困擾不少旅遊城市,澳門亦是重災區之一,近期有旅遊業界人士向傳媒反映,有內地人士在本澳非法從事導遊工作,帶旅客乘搭巴士或免費「發財巴」遊澳,從中收取報酬。
有業者表示早前曾向旅遊局投訴,當局回應無權規管。旅遊局局長文綺華昨日被傳媒問及這情況時表示,當局時有收到相關投訴,有內地或外籍人士在本澳非法從事導遊工作;據她了解,在香港亦有相關現象,對此當局有聯同警方及勞工局展開調查及跟進。
跨部門合作應對策略
文綺華又澄清,當局收到任何投訴都必定會跟進,而就上述問題,當局其實正在蒐集證據,若發現有人以遊客身份入境本澳,非法從事導遊工作,當局會按本澳法律程序處理;若涉案者是內地人士,則會通報內地相關部門。但她強調,現階段必須要蒐集到足夠證據才能採取行動,至於調查細節則不便透露。
文綺華 旅遊局局長
港珠澳大橋徑慘被「抽水」
文綺華續稱,留意到在港珠澳大橋通車後,從媒體報道得知,內地人士在香港非法從事導遊工作的情況有增加趨勢;不過澳門方面,以上月(10月)的訪澳旅客量而言,大部分客源以港客為主,且多為個人遊。當局會因應數據的變化,持續觀察有關情況。
非法導遊罰二至三萬元
根據行政法規《修改旅行社及導遊職業的規範》第64條和第66條規定,在本澳從事導遊職業者必須在澳門居住及具備相關學歷,亦要在旅遊局登記及獲發工作證,並與旅行社有合同聯繫,才能合法擁有導遊資格;且導遊須強制佩戴工作證。按第83條規定,非法從事導遊職業者,可被科處澳門幣二萬至三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