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的《境外非政府組織(NGO)管理法》草案本周已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三審,據新華社報道,人大常委會即將進行表決,引起外界關注。據報道,草案建議公安機關加強監管境外NGO,並進一步監察其財務狀況,也放寬了上一版本中提出的部分行政限制措施。
在加強監管部分,對境外NGO在中國活動的資金來源、收付和賬戶管理作出嚴格規定,必須經過審計並向社會公開,此外,公安機關也可以約談境外NGO首席代表及負責人,如果公安機關認為活動危及國家安全,可以通過中方合作單位停止NGO活動。
在放寬部分,學校、醫療與科學有關的NGO可以與國內相關機構合作,且舉辦臨時活動僅需於活動15天前備案即可,而國務院規定的某些NGO,還能夠在境內發展會員。
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審議NGO管理法草案,預料可獲通過。圖為中國紅十字會。(互聯網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