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晚發生在新口岸金龍酒店附近,一宗300多萬港元現金詐騙案,司警在內地警方協助下成功破案,惟深入調查後揭發案中有案。
案中女事主因周轉問題,聲稱本月6日向涉案斗門幫借貸300多萬港元現金,實際款項有否到手就不得而知。當日傍晚在本澳珠寶押店,刷卡套現300多萬港元現金,不想還卡數故上演一場「大龍鳳」,與斗門幫串謀讓其「騙」走該筆款項,最後報警以混淆視聽金錢遭騙。女事主承諾事成後,即斗門幫真將300多萬給回她,她會付予斗門幫75萬作為報酬。
但發生何事斗門幫會突然假戲真做?
司警發言人凌錦倫表示,該女子事前要求4名男子簽署聲明書,主要內容是該4名男子收到75萬款項及做了詐騙一事;但4疑犯擔心此聲明成為罪證而猶豫,女子見狀就稱若不簽字就作罷。幾名男子認為已來到此地步,最後考慮後乾脆詐騙整筆款項,所以設了該騙局。
於是4個疑犯告知女事主,借貸的300萬現金為黑錢,須在境外「清洗」後才能正常使用,哄其到本澳進行匯錢。兩人將款項拿進店鋪假裝匯款後潛逃,另兩人見同伴得手即搶女事主電話,扔亂阻止其報警。
事發後斗門幫將贓款交給一名林姓同黨後,隨即經蓮花口岸逃回內地。在澳林姓疑犯因在新聞上得悉事態嚴重,不敢貿然匯款,通知鄺姓同黨前來接贓後亦逃回斗門。
鄺某於本月7日來澳後將50萬港元先存入太太在某貴賓廳的戶口,後將269萬港元現金藏於新口岸某酒店內。兩地警方認為時機成熟後採取行動,內地公安7日在斗門拘捕6名涉案男子,司警則在新口岸某酒店拘捕鄺某及起回269萬贓款,斗門7人組成的詐騙集團全數落網。
惟內地警方深入調查後發現,女事主涉嫌串謀斗門幫行騙,將會立案對女事主進行調查。
(編輯:賴蘇武 林思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