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今日上午就《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法案繼續聽取代表的士業界的相關團體意見,指出部分司機以有組織方式強霸的士站,應予以刑事檢控。
主席黃顯輝及秘書崔世平會後面見傳媒,黃顯輝指業界主要認為現有的舊的士規章與社會脫節,應儘快實行新規章,表示昔日只有800部的士,今天已翻了一倍,大量新司機入行,造成良莠不齊,其中一小部分司機更以有組織方式強霸的士站,一般的士司機不能在該處接客,指出罰款的阻嚇性太低,應作出刑事檢控。黃顯輝指會內已有議員回應,現行法律已可即時檢控,如有所屬公司亦需承受刑事責任。
有的士業代表會後向媒體反映,擔憂電召的士在街上接客,黃顯輝回應指委員會認同業界憂慮,但強調電召的士與黑的是互補,不是競爭,電召應做回純電召服務。
業界又表示一致認同安裝錄音錄像系統,表示過去曾試過自行安裝相關系統,個人私隱辦公室即向有關司機發出公函要求拆除;今次新規章的列明,可為日後可能出現的爭拗提供證據。
(編輯:林思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