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審議《的士制度法案》。委員會接見九個業界團體聽取意見。出席會議的的士司機互助會理事長郭良順於會後稱,建議政府試行未來競投的士牌照時,應公司和現職的士司機各佔一半,一半改為公司化投標,一半維持個人投標。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審議的士制度法案。委員會並接見九個業界團體聽取意見。(梁佩茵攝)
郭良順表示,業界主張採用錄像取證,在的士安裝錄像系統,應該刪除「被動式放蛇」條文。他稱,近日在重慶發生的巴士司機與乘客爭執導致巴士失控衝落海慘劇,都是靠錄像還原真相。而且國內過千部的士亦有安裝錄像機,質疑澳門僅千幾部為何不能效法?
他又稱,業界擔心改為公司化形式投標會被財團壟斷,影響生計。建議政府試行公司個人各半。即一半為公司化投標、一半維持個人投標。但可透過標書條文,規範司機需符合《的士規章》、安裝監察系統等才能投標,違規者亦可處罰停牌一段時間等。
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總結團體意見時稱,除了反映公司制會扼殺的士司機個人競投的士牌的空間外,亦憂慮業界出現壟斷。出席的業界又認為,目前有關的士的執法不公,他引述業界舉例指,執法人員很多時未有查清事實,有時是乘客給貼士但卻被誤認為是濫收車資,又不會追問乘客,建議執法人員也應接受培訓。此外,業界又憂慮法案生效後「會發生好多事」,倡設立包括資深的士業界的上訴委員會和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