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不但地小人多,稠密的居住單位租金更是貴得驚人,惟不少業主囤積居奇,還動輒大幅調升租金幅度,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討論《修改民法典不動產租賃法律制度》法案,委員贊成建立租金調整機制,限制租金加幅,幅度不可超過法定利率三倍,以現時法定利率9.75%為例,租金升幅不可超出29.25%。
本澳樓宇密度不但奇高,租金同樣貴得驚人,無論本澳居民及外僱,都在承受高租金之苦。 (資料圖片)
三常會主席鄭志強會後表示,出席議員均贊成要建立租金調整機制,認為租金大幅及不合理調升的問題,對居民租屋、中小企經營環境及本澳整體經濟有不利影響,雖有意見指會干預市場,但委員均認同適當限制租金是有必要。
立法會小組會討論《修改民法典不動產租賃法律制度》法案,共16位議員出席。(袁金秀攝)
法案原建議租金調整不得超出行政長官核准的調整系數,該系數根據消費物價指數及房地產市場等情況訂定。鄭志強稱,提案議員在會上提出其他方案,建議可參考《民法典》中有關「暴利」機制,引入消費借貸合同中所訂出的利息,不能超過法定利率三倍的做法,以現時法定利率9.75%為例,即租金調升幅度不可超過29.25%。
他指出,制訂租金調整機制的計算方法不簡單,現時談具體運作仍「言之過早」,希望找到平衡點,以符合本澳社會需要。委員會將力爭明年8月16日立法會換屆前,把法案提交大會細則性審議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