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指,涉事母親和兒子一家四口居住於石排灣某經濟房屋大廈單位內。
司警於本月1日接獲一宗「阿媽打仔」案,因學校發現學生身上有瘀傷而揭發事件,案中母親承認因兒子頑皮在家玩火,所以對其施以體罰;現警方以普通傷害身體完整性,將該涉案母親移送檢察院處理。
司警稱,案中母親37歲,姓何,本澳居民,任職賭場莊荷;而男受害人4歲,同為本澳居民。
案情指,涉事母親和兒子一家四口居住於石排灣某經濟房屋大廈單位內,而案中男童因在學校被老師發現身體多處有瘀傷,於是校方請來其母親了解,母親承認因其兒子相當頑皮,在家玩火並燒着沙發,因此母親一怒之下對兒子施以拍打作懲罰。司警稱,經檢查男童傷痕後發現,懷疑是該男童玩火及救火時自己跌傷;司警並表示在去年起涉事母親便有體罰兒子紀錄,而原因同樣是因其兒子玩火,且玩到曾被鄰居街坊投訴,因此母親時常對其兒子施以體罰。
(編輯:麥敏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