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文本建議調整現行需採用的採購程序門檻,並建議日後可透過補充性行政法規調整門檻金額。)
特區政府明日 (6日) 起公開諮詢公共採購法,為期 60天。公共採購法的諮詢文本建議調整現行需採用的採購程序門檻,並建議日後可透過補充性行政法規調整門檻金額。
諮詢文本建議,需公開招標的公共工程金額由現行的 250萬元提升至1,500萬元;大於750萬元但少於1,500萬元的公共工程需最少向五個專業實體諮詢;大於250萬元但少於 750萬元的公共工程需最少向三個專業實體諮詢等。
諮詢文本又建議引入簡易程序,金額少於10,000元的租賃或取得財貨、服務,以及預計金額少於10萬元的公共工程,由採購實體直接採購,不須組成評標委員會,藉此方便公共部門及機構日常運作,降低官僚化及提升行政效率。
(編輯:陳妙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