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良表示當局對申請人調升至25歲值得商榷。(陳宇東攝)
陳智榮表示,政府「一刀切」將經屋申請人年齡提升至25歲不合情理。(陳宇東攝)
陳德勝建議政府將申請程序智慧化作科學處理,建立相關的資料庫。(陳宇東攝)
《澳門論壇》探討《經屋法》修訂法案,市民對當局調整經屋的申請資格持不同意見,當中有居民不贊成將申請經屋的家團代表年齡由現行的年滿18歲改為年滿25歲;而有嘉賓代表贊成修法取消經屋16年禁售規定,防止經屋流入私人市場,又建議當局科學處理申請程序。
就調升申請人年齡限制,公屋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家良表示,當局對申請人年齡調升至25歲值得商榷,他認為18歲已是一名成年人,應尊重其該享有的權利,又舉例有部分人士已有一定事業或家庭基礎,對公屋有需求;而政府為避免其過早成為「房奴」或未有經濟能力等因素,他建議當局可向申請人要求提交工作及收入證明,而符合條件人士亦可對經屋進行購買。
新青協房屋政策關注組成員陳智榮亦表示,政府「一刀切」將年齡提升至25歲不合情理。根據資料顯示,16至24歲的青年就業數據有2萬5千人,且結婚人數為1,000多宗,因此認為相關人士並非對經濟房屋無需求;他認為當局這「一刀切」做法亦有違法律的邏輯性及公平性,同時亦破壞了政府過去所建立重視青年訴求的形象。城區發展促進會理事長陳德勝稱,政府應公開為何將年齡限制設為25歲,背後的大數據依據為何,令廣大市民更明白公共資源的用途;同時建議當局提高城規透明度,令大眾明確知道有關公共房屋的落成日期。
另外,就當局取消經屋16年禁售規定,改為不可作私人買賣,或只可賣給房屋局或合資格買家;陳家良及陳德勝表示贊成當局這次修法建議,經屋非投資項目,而是要解決居民住屋問題,亦可防止有人可從中圖利;同時建議政府將申請程序智慧化作科學處理,建立相關的資料庫,亦有助當局將來在公共房屋規劃時更加精準,而非現時的將有關申請資料即排即散。
(編輯:麥敏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