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石油氣安全隱患問題一直存在,今年7月,黑沙環百利新邨一間地鋪食肆發生石油氣爆炸,造成一死六傷,事件敲響社會對燃料安全的警鐘,民署及消防部門事發後亦表示會加強巡查本澳的食肆設備。然而,事隔三個月,本澳日前再有食肆發生石油氣爆炸事件,造成四人受傷。這不禁令人思考,是業界欠缺自覺維修保養石油氣的意識,還是澳門針對食店存放燃氣的法律不夠嚴格呢?
據資料顯示,自2011 年7月國際中心食肆發生爆炸事件後,民署與消防局訂定聯合巡查機制,針對全澳食肆展開消防安全巡查,並嚴格執行只可存放四罐石油氣的規定。曾有工程師指出,石油氣是非常安全的氣體燃料,只要僱用專業人士進行安裝及做定期檢查,基本上發生意外機率很少。而日前內港食肆懷疑因氣體洩漏引致的爆炸事件,當局發現店鋪內石油氣罐數量未有超標,即意味問題出於不當使用燃氣。
自百利新邨事件後,消防局已建議食肆加裝石油氣探測器,以防石油氣罐一旦漏氣,探測器可以檢測得出,避免爆炸發生。但有關措施寸步未進,原因是目前消防條例所限,若要強制食肆安裝石油氣探測器,當局必須修法。
每次發生意外,當局都表示會「加強巡查」,又會提醒業界注意場所內相關設施使用安全,然而意外卻一再發生,修改落後的法例變得刻不容緩。
值得一提的是,日前內港事故中,雖然店鋪內石油氣罐數量未有超標,但店舖申請牌照時聲明「場所及廚房內所有設備及爐具全部均使用電力」,實際上卻是使用燃氣爐具。另一邊廂,近日「巨記麵家」被指在未獲批准下更改經營條件,涉及防火安全及衛生等問題,遭民署勒令暫汀業,事件在社會上鬧得熱哄哄。
違規使用燃料爐具或許可能是個別事件,五十一年的老麵店無奈結業亦非常可惜,無論甚麼原因也好,若有任何行為對公眾安全構成潛在威脅,確實不得不採取措施,如何將食肆安全監管落到實處,除了行政當局需下功夫外,業界亦需自律自覺,將意外發生機率減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