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引述政府代表認為,相關制度有助增加司法官員工作的效率。)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今日繼續細則性審議《司法組織綱要法》,會議上主要討論到法案中有關法官兼任、代任、派駐,安排等制度。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引述政府代表認為,相關制度有助增加司法官員工作的效率。
法案建議,根據「派駐」安排,第一審法官可以被法官委員會派駐到上一級的法院工作。有議員質疑既然法官可以透過「兼任」制度做更多的工作,並獲得適當的報酬,為何需要另設「派駐」制度,質疑「派駐」制度有「試工」作用;亦有議員關注「安排」制度會否審視被派駐法官的資歷條件。政府代表稱明日將繼續回應委員會提問。
(編輯:盧妙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