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初發生的百利新邨食肆石油氣爆炸事件,導致一死六傷。然而事隔不夠4個月,今日(30日)清晨6點,又有另一間食肆再發生氣爆事件。這次爆炸位置是在內港比厘喇馬忌士街的一間海鮮食店,造成店內3男1女的員工受傷,3名男傷者傷勢嚴重,需要留醫。其中,一人頭部及四肢2度燒傷,燒傷面積40%,雙肺輕至中度挫傷,正於山頂醫院接受治療。
消防局一等消防區長黃志濠表示,當時現場火勢較輕,同時有爆炸跡象,消防人員開啟一條喉筆進入現場灌救,並隨即將火勢撲滅。
爆炸事件發生後,消防局局長梁毓森到場視察,他表示,事件初步懷疑因石油氣洩漏引致爆炸,現已聯絡相關石油氣公司及司警到場進一步了解情況。同時,自從百利新邨發生爆炸事件後,當局已與發牌部門民政總署加強食肆巡查工作,今年也採取了措施,建議食肆加裝石油氣探測器。
另外,經翻查資料顯示,涉事食肆於申請營運的文件上「聲明場所及廚房內所有設備及爐具全部均使用電力」,但消防人員在爆炸現場發現4罐石油氣。民署表示關注事件,該食肆在未經申請下更改使用燃料爐具,當局會依法跟進,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澳門註冊工程師陳桂舜表示,食肆申請石油氣營運准照較難,但若申請電力營運准照便較易批出,有食肆可能會違規改用石油氣煮食。他又認為,現時石油氣代理商牌照不多,政府對其規管較易。並建議政府首要工作,應巡查登記使用電力的食肆有否出現違規情況,其次是食肆有否定期進行維修保養工作,但最重要還是規管代理商不能提供石油氣給違規食肆。
(編輯:馬曉珠 李倩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