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崔世安上周五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指出,本澳豬肉進口批發價較香港及珠海低,但零售價卻比珠港兩地貴,每公斤豬肉差價超過48元,豬肉零售價高昂與批發商壟斷無關,但行政長官引用的數據被肉商質疑,食品價格工作小組昨日發出新聞稿,闡釋數據來源,力證豬肉零售價遠超於批發價。
本澳豬肉價格一直高企不下,行政長官指與壟斷無關。(互聯網圖片)
跨部門食品價格工作小組稱,數據是來自今年第一季不同地區的官方網站(如國家農業部、珠海市價格監督檢查反壟斷所等)公開的官方資料,加上特區政府相關公共部門日常在本澳市場所搜集的本地價格資料,經分析及整理而得出,而且數據是透過長期監察及市場調查搜集,相信有一定對比及參考價值。
工作小組指出,有關數據公布是以公斤作為計量單位,港澳民間一般沿用司馬斤作為傳統市場的計算重量單位,每一司馬斤約等於0.605 公斤,故公布中的每一公斤價格與本澳民間使用的每斤價格是有差異,需要作出換算。根據資料,本澳今年首季活豬平均批發價為每公斤27.03元(每司馬斤16.35元),平均豬肉零售價每公斤75.2元(每司馬斤45.50元);同期內地豬肉平均批發價每公斤30.42元(每司馬斤18.40元),平均零售價每公斤42.92元(每司馬斤25.96元)。
行政長官崔世安已向跨部門食品價格小組作出批示,必須要加強鮮活食品價格之發布工作的透明度,讓市民更清晰地自行評鑑本澳鮮活食品物價與鄰近地區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