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29)日上午繼續審議10/2012號法律《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俗稱「賭場工餘禁足令」)法案,博監局局長陳達夫列席會議。法案建議將博彩中介人、出納櫃台、公關、餐飲、清潔、監察、博彩桌、博彩機和保安等工種納入賭場工餘禁足範圍。經博彩中介人協會評估,法案涉及的人數約有8,000人,連同法案建議規管的博彩承批人約4.6 萬人,估計受法案規管人員約54,000 人。
一常會主席何潤生會後向傳媒提到,建議法案增加扣押籌碼等保全措施,確保相關罰則完善,以往多以即時充公處理。若現時加入相關程序,調查期間只作扣押處理,證據確鑿再正式充公,處理相對會較為彈性。
一常會主席何潤生會後向傳媒引介法案討論細節。 (梁雄業攝)
另外,何潤生指出,一些未成年人士進入賭場賭錢,沒有用上自己本金,而是利用其他沓碼的資本賭博,過程中或涉及佣金問題,現時法案中的條文沒有相關規範,故需再研究如何在條文上,更能清晰表達有關投注金額和利益等的計算,期望明晰條文後能體現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