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截取不抵觸隱私保護

司警:加密通訊軟件難逃法眼
28/1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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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第三場公眾諮詢會下午舉行。)

(司警局局長薛仲明介紹法案內容。)

(有市民擔憂加密通訊軟件會對調查取證帶來困難。)

正在公開諮詢的《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今日下午舉行第三場公眾諮詢會,司警局局長薛仲明出席講解法案內容。有出席市民認為,對沿用多年的制度進行更新可以更有效打擊新型犯罪,但就希望當局在打擊犯罪和保護隱私之間取得平衡。司警局情報及支援廳賴文威處長回應指,通訊截取與隱私保護之間沒有抵觸,《個人資料保護法》仍然適用、所有人都需要遵守。

亦有市民指出,近年來有不少號稱「無法破解、閱後即焚」的通訊軟件(例如telegram等),擔憂會否對調查取證帶來困難。司警局資訊及電訊協調廳代廳長陳思晶表示,即使有軟件自稱加密,但最終仍是透過網絡服務營運商傳輸數據,當局有方法逆向還原為可識別內容。(編輯:盧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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