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檢方對台鐵普悠瑪列車出軌事故展開調查。宜蘭地檢署前日上午對尤姓司機進行傳喚,偵訊工作一直持續到當天晚間11時。據台灣中央社昨日報道,根據檢方掌握的證據,事發時列車時速約140公里,尤姓列車司機承認在大溪站附近,關閉用來計算列車位置、限制加減速及煞車的「列車超速防護系統」(ATP)。
鑑識人員前日進入車廂內部進行採證。(互聯網圖片)
尤姓司機供稱,自瑞芳站起,發現列車動力異常,車上的刻度與儀錶及實際車速均不符,故其即未再查看車速儀錶,便自行拉刻度控制車速在82、83公里,指當時儀錶也是顯示這樣的數據,他覺得有點快想要煞車,不料卻翻車。
檢方認為,事發新馬站月台為大彎道且限速80公里,司機既然已關閉APT,又知道前有大彎道,更應趁早準備應對舉措,以業務過失致死罪名,向宜蘭當地法院對肇事司機申請羈押監禁。法院昨日凌晨1時開庭,直到5時20分,法院裁定尤姓司機可交付新台幣50萬元(約澳門幣13萬元)保釋候審。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說,被告並沒有承認全部罪名,其是此案的最大疑犯。
宜蘭地方法院昨天清晨5時20分裁定,普悠瑪司機員尤振仲五十萬元交保。(互聯網圖片)
158傷者已出院
台鐵普悠瑪列車21日出軌翻車事故釀18死逾190傷。台鐵昨日表示,158人昨日上午已出院。而事故路段預計今日中午前修復完成,可以恢復雙向通車,八節翻覆的車廂昨日已經運走。